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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预备党员的发展条例


  
一、预备党员的发展方针
预备党员的发展必须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把那些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

二、政治审查
党组织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现实表现情况,都要有调查证明材料;在调查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支部做政审结论。

三、培训考核
对发展对象要进行培训考核。凡未经过业余党校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已经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在发展前,仍要由党组织(由属正式党员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一次党的基本知识的考核。

四、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属正式党员的培养联系人担任或由党支部指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掌握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介绍人要向申请入党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五、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上级党组织把《入党志愿书》发给党支部后,党支部应派人找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入党志愿书》的有关内容解释清楚,指导申请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基本要求是:
①申请入党人必须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如实填写,不得有隐瞒和伪造。
②要由申请入党人本人用钢笔或毛笔,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工整。
③对《入党志愿书》上的各个栏目都要填写清楚和准确。

六、支部委员会审查
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之前,应先召开支委会或预备会,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综合情况。包括申请入党人是否真实具备入党条件;申请入党人的经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是否真实无误;外调材料及其它考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齐备等。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即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凡支部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合格的,不能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七、新时期,为确保党员质量,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发展,需要做进一步的考察
概括为八种情况:
①对党不忠诚老实,有意隐瞒历史。
②信仰宗教。
③本人及家庭成员历史不清。
④未参加业余党校学习或党校学习考核不合格。
⑤学习成绩达不到优良。
⑥未列入年度发展计划。
⑦考察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⑧材料不全。

八、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①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
②申请入党人向大会宣读自己在《入党志愿书》所填写的全部内容。
③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是否愿意介绍其入党表明意见。
④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介绍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支部委员会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⑤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明自己态度。
⑥与会正式党员对是否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及支部大会决议分别进行表决,决议要写清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包括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时赞成、反对和弃权人数及表决结果, 表决需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五分之四参加方有效)、支部名称、通过表决日期等。
⑦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也要表明态度。
⑧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则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九、党委派人谈话
院党委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之后,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入党人进行谈话,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进一步考察。
谈话人由组织员或党委委员担任。谈话应着重了解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程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等情况 ,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帮助,提出明确要求。之后签署审查意见,报校党委审批。

十、校党委审批
校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要:
①坚持标准,严格审批。要认真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②坚持集体讨论,逐一审批。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③及时审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在党支部通过的接收预备党员上报三个月以内审批,无故超过规定时间的,应退回原报批党支部复议后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的,应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经过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其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校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十一、加盖校党委公章

十二、入党宣誓
由院党委组织集体宣誓,也可分别由党支部组织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的程序是:
①唱(奏)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预备党员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在领誓人逐句领读下,跟读誓词,读完誓词后,宣誓人自报姓名;
④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
⑤预备党员、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分别讲话。